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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韩国“岁月”号客轮沉船事故迎来首次公审。以“不作为杀人”等罪名被起诉的船长李俊锡表示在沉船事件中只存在“过错”,但并不能承认“过错”以外的刑事责任,希望法庭重新审视对自己的起诉罪名是否存在法律上的问题。
据韩联社6月10日报道,韩国“岁月”号客轮沉船事故于当地时间下午2时首次开庭审判,案件在韩国光州地方法院开庭,15名被告船员全部出庭。船长李俊锡以“不作为杀人”等罪名被起诉。但李俊锡在10日下午的第一次公诉审理前准备期间通过自己的律师向法庭表示,否认自己的杀人罪和杀人未遂罪等嫌疑。
跑路船长被斥“禽兽”
据称,“岁月”号沉没时,船上共有船务人员29人,其中22人生还,生还船员中15人是负责船只航行的航务人员,另7人为厨师等其他服务人员。报道称,今年68岁的船长李俊锡和3名高级船员被控谋杀,最高面临死刑,2名船员被控弃船逃跑最高面临终身监禁,另外9名船员被控渎职,也将面临一定年限的监禁。李俊锡出现时,现场人群向其怒喊“凶手”。据称,出席庭审的遇难者家属高举横幅,上面写道:“你不是人,你是禽兽。”
法院为李俊锡调配的法援律师在审理前准备阶段向法庭表示,事故发生后,李俊锡已经尽量履行了当时情况下所允许进行的救援措施,船严重倾斜之后他并没有办法进行进一步的救援举措,在这种情况之下他选择逃生并获救。李俊锡的法援律师还特别强调,希望法庭重新审视对李船长的起诉是否存在法律上的问题。
李俊锡的律师还解释道,事故发生后李俊锡的尾椎骨受伤,他已经尽全力进行救援,并且他当时是驾驶舱内最后一位被救人员,所以法庭称李俊锡故意致全体乘客于死地的说法令人难以接受。李俊锡自己也有儿女子孙,他与全体乘客并无宿怨,所以并不能认定李俊锡的逃生是故意致乘客们于死地。并且,李俊锡在获救之后,每每听闻乘客遇难或失踪的事实之后,他本人在教导所也同样受着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