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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目前允许选择实物配备的范围有两个层面,一是省级所属厅局级部门正职主要负责人;二是市、县及乡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主要指市委书记、市长、县委书记、县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这位负责人解释:从试点情况看,市直局委的公车取消后能够较好地导入新体系,可以下决心取消;省级政府的厅局长情况相对复杂,他们参加重要会议、外事等重要政务活动比较多,一般的公共交通不便保障。
中央车改办相关负责人还强调,公务出行的保障形式是与岗位需要密切相关的,而不是根据级别。乡镇党委书记、镇长承担的任务和责任是全局性的,虽然不能说他比高一级的党政副职更重要,但直接面临和处理具体问题的概率和责任相对更大。“车改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以总体节约和总体有利工作为原则。”他说。
有网友担心,有些过去没车的乡镇党政主官会借机购车,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在必须节支的前提下自行决定党政主官是否实物配备,而且车辆管理办法也要相应改革。
车补是新增福利?
回应车补是改革性补贴;极少数高出行岗位的补贴标准可在政策范围内适度上靠
有网友质疑,有些在岗人员原本没有公车也不需要公车出行,车改后却发放补贴,这不是新增福利吗?中央车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看法是片面的。此前,虽然一般公务人员没有专车,但并不是不使用公车。车改是将原本大量存在的实物出行保障支出,转变成一种市场化、自主购买社会化的交通服务。因此,车补不是新福利,而是公务出行方式自主选择后各级工作人员公务出行交通费用的公共补助,它是一种改革性补贴,是对传统公车使用管理办法的革新,让财政支出花在明处。
这位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同等补贴水平的岗位,没有任何一个岗位完全没有公务出行,岗位之间也存在变动,要照顾到所有人的基本公务出行,补贴方案就不可能绝对细化,去认定每个人的出行与补贴是否对等。因此,比起官本位的实物保障,用补贴来转变原有机制总体上是最佳的选择。对极少数高出行岗位补贴标准,地方在制订车改方案时可在政策范围内适度上靠。
对于很多人关心的司勤人员去向,据了解,中央国家机关近三年没有更新车辆,司勤人员以老员工居多,安置问题相对比较好解决。车改对于司勤人员的安置原则上是内部消化,同时按照劳动法、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可以在工资福利基本待遇不变的原则下提前五年自愿离岗,有编制的人员不会有岗位问题。对于部分合同工,合同到期后可以根据劳动法续签,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也会根据法律规定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