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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可知,甲国动用“集体自卫权”的前提有两个,一是甲乙两国互为“亲密盟国”,二是乙国遭受攻击。要注意,即便如此,要行使所谓的“集体自卫权”,还得甲国自己愿意才行,而非甲国对乙国有“强制性义务”。白话说,便是“朋友”挨揍,动手帮忙是“讲义气”,冷眼傍观是“情理之中”。回到日本身上。作为战败国的日本,找遍全世界,其“亲密盟友”都有谁?挖空脑海想一想,除了“亲密”美国,还有其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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