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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美国对越南武器禁售经历了一个从收紧到放松的过程。美国对越南的武器禁运始于1975年南越政权崩溃,当时越共武装缴获了大批美国遗留给南越的军火,美国对此一直耿耿于怀。
1984年,华盛顿正式实施对越武器禁运,但这种制裁在当时只具有象征意义,因为越南作为苏联阵营一员,并不指望从美国得到什么帮助。1995年越南加入东盟并与美国建交后,美国解除对越南的经济制裁,但仍保留与国防有关的禁运规定。美国先后阻止新加坡和捷克向越南出口M113装甲车和“维拉-E”反隐身雷达。
不过,近年来美国对禁运采取的态度已经有所软化。
美国方面表示,由于越南在人权问题上取得的进步,最早会在下个月部分解除对越南出售杀伤性武器的禁令。
2005年,3艘越南军舰安装了美国诺·格公司英国分公司制造的雷达;2006年,越南国防部首次从一家位于美国弗吉尼亚州的公司买到一辆新式装甲车。
2007年,美国对越武器禁售政策发生明显改观,布什政府修改国际武器贸易条例,允许视情况而定向越南出售非致命武器,但所有致命武器仍然受到限制。此次美国如果“部分解除对越销售致命武器的禁令”,将进一步为对越南武器出口松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