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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之死在废后过程中没有发挥作用
唐高宗采取确实步骤推动皇后废立的时候,在申诉理由的时候,从来没有一句谈及皇后杀死公主的事情。
唐高宗推动废立皇后,是从说服太尉长孙无忌开始的,姿态低就,首先造访长孙无忌家。《资治通鉴》的记载是高宗“与昭仪幸太尉长孙无忌第,酣饮极欢,席上拜无忌宠姬子三人皆为朝散大夫,仍载金宝缯锦十车以赐无忌。上因从容言皇后无子以讽无忌,无忌对以他语,竟不顺旨,上及昭仪皆不悦而罢”。高宗给长孙无忌的好处是为了换取长孙无忌的同意,而具体申诉的理由是“皇后无子”。《通鉴》置此段文字于永徽五年(654)年底,说明具体月份并不清晰。
随后,到了永徽六年的六月,唐高宗继续推动废后,连续两天召开最高级会议,大臣中只有长孙无忌、褚遂良和于志宁参加。李勣也被通知与会,但是他借口身体欠安并没有参加会议。根据《通鉴》的记录,唐高宗开宗明义,对长孙无忌等人说:“皇后无子,武昭仪有子,今欲立昭仪为后,何如?”《旧唐书·褚遂良传》的记录略有增加,高宗说:“莫大之罪,绝嗣为甚。皇后无胤息,昭仪有子,今欲立为皇后,公等以为何如?”唐高宗申诉的基点依旧是皇后无子,即使强调这是“莫大之罪”,也没有改变申诉基本点。
以褚遂良为代表的大臣反对废王立武,首先是王皇后无过错,其次是太宗皇帝的生前意志。看来,他们并不同意皇后无子是莫大之罪的说法。第二天再讨论,褚遂良强调的重点是武则天不合适。褚遂良一派大臣,认为王皇后无过错,当然没有提及皇后杀小公主的问题,而高宗也没有利用小公主之死来要求废皇后。雷家骥先生比较仔细地讨论过这个问题,认为所谓皇后杀公主之事,虽然一方面皇后“无以自解”,但另一方面,别人也应无确证证明她是否谋杀。“今上为何不以皇后杀死小公主或厌胜为由?遂良为何径谓‘皇后未有衍过’?可见这两件事仅是宫廷中的风波,王皇后起码尚未被坐实此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