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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亡三百六十年祭:不造反就饿死 能怪李自成吗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浏览:95

  实际上,直到1775年的春季,甚至一直到列克星敦的战争已经爆发,好多人仍然相信,假如让英国人知道,枪声虽然响起,但殖民地所要的只是“保卫自己的权利”,他们是会让步的。但英国国王拒绝了他们的种种和平企求,使得殖民地的代表不得不于1775年5月10日再次于费城集会,史称“第二届大陆会议”。第二届大陆会议决定组建一支大陆军,由深孚众望的华盛顿任总司令,但目的只是迫使英国让步。因而大会同时采纳狄金森的请愿主张,并在《关于武装抵抗的缘由和必要性的宣言》中谦卑地写道:“我们并不是出于从大不列颠分离出来的野心而组织军队的……一旦侵略者停止对我们的敌意,我们就会放下武器……我们谦卑地信赖着那至高无上的和公正不偏的宇宙裁决者和主宰者,我们……企求着他那神圣的仁慈能够在这场巨大的冲突中护佑我们,使我们的敌人能够以合理的方式与我们和解,并因而使帝国免于内战的灾难。”但回答他们的是,英王立即拒绝了《请愿书》,并于12月22日发布了《禁止法案》。该法案宣布,殖民地从此不在英王保护之下,并下令封锁殖民地全部港口,许多人才如梦初醒。

  这给我们一个启示,“革命”不是议论出来的。用恩格斯的话说,就是“把革命归咎于少数煽动者的恶意的那种迷信时代,是早已过去了”,就像天下雨不是皇帝祈祷的结果,娘嫁人不是村妇“腹诽”的产物一样,“革命是进化受到壅塞时的溃决”(顾准语)。翻译为“常话”就是,当一个社会或时代的人们面对奴役和压迫,觉得还有希望通过言论、集会、结社等理性方式表达时,他们一般不会铤而走险;但当一个独裁颟顸的政府对人民的压榨无以复加,不仅剥夺掉了他们通过和平渠道表达愿望的一切权利,而且公然践踏由它自己制定的法律时,暴力反抗几乎就是必然的选择。正如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所说:“绞杀或废除暴君为结局的起义的行为,与暴君前一日任意处理臣民生命财产的行为同样合法。暴力支持他,暴力也推翻他。一切事物都是这样按照自然的顺序进行着,无论这些短促而频繁的革命的结果如何,任何人都不能抱怨别人的不公正,他只能怨恨自己的过错或不幸。”这就是“非暴力”的局限,也是人类历史上一切忧时伤生的思想家面对暴力灾难反复出现的悲凉和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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