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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顺治帝驾崩后的第二天,正月初八。文武大臣们在紫禁城接听先帝的遗诏。听罢后,所有人都感觉到与其说是遗诏,倒不如说这是一份检讨,遗诏中列举了先帝当政时的十三条重大过失,很多人都感觉到,先帝的遗诏有可能被人篡改了。那究竟是谁改动了遗诏呢?
在王熙的《自撰年谱》中曾记载:顺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初六日夜半,顺治帝病情恶化,他预感到自己生命将尽,便对王熙说:“朕出痘,势将不起,尔可详听朕言,速撰诏书。”王熙在御前草拟遗嘱,拟好第一条以后,便交给皇帝阅览。顺治皇帝强撑着身体,看完便瘫于榻上,动弹不得。王熙与麻勒吉(满洲正黄旗人,通满、汉两文。)立即跑到乾清宫西朝房,按照顺治帝的遗愿,连夜起草遗诏,写完后,让侍卫贾卜嘉迅速送到养心殿,交给顺治帝过目。顺治帝在病榻前挣扎着将遗诏反复修改,“进呈者三,皆报可”。便让麻勒吉带着遗诏和侍卫贾卜嘉速去送交与皇太后过目。
这样遗诏被三次改动,当时顺治帝已经瘫于榻上,决定遗诏内容的人,完全在孝庄皇太后手中,而孝庄太后决定了皇帝的继承人不应该是宗室皇兄,而是一位皇子。
因此,孝庄太后将玄烨指定为了顺治帝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