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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结束以后,溥仪成为了战犯,在苏联监禁了五年后,于1950年又在抚顺的战犯管理所接受了将近十年的“革命教育”与“思想改造”。 1959年9月14日,毛泽东代表中共中央向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了特赦战犯的建议,三天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以,通过了关于特赦确实改恶从善的战犯的决定,随后,刘少奇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特赦令中说:“该犯关押已经满十年。在关押期间,经过劳动改造和思想教育,已经有确实改恶从善的表现,符合特赦令第一条的规定,予以释放。”从此,溥仪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位公民。
1959年12月9日,已经五十岁的溥仪从抚顺回到了北京。回到北京以后的溥仪,已经很少有人能认的出这就是当年曾经的宣统皇帝了。这时候的他成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名普通公民。
日后,他在一次接受外国记者的采访时,溥仪曾经幽默地说道:“我曾经做了四次皇帝。第一次是三岁时继承先人的皇位。第二次是1917年,张勋在北京复辟,拥戴我做了十天的皇帝。第三次是1932年,日本人在东北把我扶上了伪满洲国皇位,这一幕在1945年结束。第四次当皇帝,是在前年。我成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获得了选举和被选举的全部权利。现在我同其他中国人民一样,是一个‘集体皇帝’。”
“伪满洲国”皇帝溥仪
溥仪的一生是传奇的一生,他做过封建时期的皇帝,做过侵略者扶持下的傀儡皇帝,战后做过阶下囚,最后终于成为了一名新中国的公民,一个“集体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