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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与西方全民反恐不一样
《中国经济周刊》:国外的全民反恐模式是什么样的?
梅建明:全民反恐在国外有先例。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就启动了名为“USAOnWatch”的“守望美利坚”计划,要求居民提高对可疑的人和情况的警觉,预防犯罪和紧急事态。2001年“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美国在“守望美利坚”计划中又加入了反恐内容,推行了“可疑行为报告制度”,该制度将反恐内容制度化,对民众应该如何观察和发现可疑行为、报告方式及保密规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中国经济周刊》:我国的全民反恐与国外的全民反恐有何不同?
李伟:西方国家的全民反恐,是根据反恐专业职能部门以及力量对恐怖活动特点规律的掌控,与一些相关的部门、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群体加强联系,从而获得有用的信息。在任何国家,全民反恐的一个重要概念,就是可疑情况报告。比如在美国,反恐专业职能部门可能会和一些大商场的收银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建立密切联系,要求他们关注一些有可能会被恐怖分子大量购买、用来制造爆炸物的物品,如廉价的通信器材和化妆品,一旦发现任何这方面的线索,他们就会向相关部门报告,这也形成了一种全民反恐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