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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地铁禁食条款有望恢复入法 违者或罚款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浏览:85

  “生活节奏太快了,上班路远,路上吃早点能节约时间。”乘客郭小姐表示。记者昨天随机询问了多位乘客,多数人都认为,如果吃一些带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是对其他乘客的不尊重,遗洒掉渣也不卫生,但如果吃口香糖等则无碍文明。

  据了解,地铁4号线自2009年开通之初就倡导不在车站付费区及车厢内饮食。

  记者昨天从4号线运营方获悉,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主要通过广播、提示标志、劝阻提醒等形式,建议乘客在车站和车厢内不要饮食,工作人员看到有乘客在车站饮食时,会加以说明和劝阻。

  ■ 背景

  禁食条款废存“拉抽屉式”调整

  从轨道安全条例草案的公示到一审,3个月内,北京“地铁禁食”条款的废存,经历了一轮“拉抽屉”式调整。

  今年2月,《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向社会征求民意,其中提出禁止在步行梯、电梯、通道、车厢内饮食。此外,还对“地铁禁食”规定了罚则——不听从运营单位劝阻制止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地铁禁食”条款随即引发了广泛争议和讨论。有乘客认为“一刀切”禁止吃东西难以接受,也有法学专家认为这个规定缺乏立法基础,且执行起来比较困难。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近日曾表示,在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待审议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稿中,已将该条删去。市政府法制办认为,此条款更适宜纳入到乘车手册中,作为对乘客的一种引导、提倡行为。

  ■ 链接

  拟规定的部分乘地铁“禁令”

  ●在车站出入口、疏散通道内、闸机口滞留;

  ●强行上下车;

  ●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在车站、车厢及疏散通道内堆放物品、设置摊点等影响疏散的行为;

  ●攀爬、跨越护栏护网,违规进出闸机;

  ●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

  ●在车站、车厢内追逐、打闹或者从事滑板、轮滑、自行车等运动。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温薷 郭超 林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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