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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补贴标准确定 处级每人/月补贴800元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浏览:147

制图 杨仕成
制图 杨仕成

  为什么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要最先行示范?

  公车改革涉及面广、利益调整深刻,不是一项小改革,任务重、时间紧。要稳妥推出,更要确保做好,所以,中央和国家机关要为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率先作出示范,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本次公车改革,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将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

  改革后,行政区域(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对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要做好远距离公务出行的差旅费保障。  确定交通补贴标准  各级党政机关要从实际出发,确定本地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根据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可适时适度进行调整。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具体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规范处置公务用车  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统一规范处置。对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要制定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参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车辆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今年底前基本完成  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据新华社、央视

  取消公车后,各级党政机关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国家发改委负责人称,该标准综合考虑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等因素,仅为满足保障基本公务出行需求,并非职工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