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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银川10月20日电 记者今日从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对宁夏兴麟、德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中,涉嫌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吴秉麟及公司副董事长刘某、卢某,总经理郝某、张某,财务人员高某、麦某等7人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以吴秉麟为董事长的宁夏兴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屋销售代理、二手房房屋中介服务、二手房租赁信息咨询服务的业务,公司成立几年发展迅速,短短几年就在全国19个省份126个地市共注册成立了132家房产经纪公司、2358个门店。
2012年6月、2013年9月,吴秉麟分别在银川市设立宁夏兴麟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和宁夏德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并将总部设在银川,两年间分别在银川、大武口、吴忠、中卫4地开设260家门店。所有分公司、门店的业务、财务由总部统一管理,统一调拨、统一使用。
犯罪嫌疑人刘某、卢某、张某、高某、郝某、麦某分别为公司高管,在明知公司严重亏损的情况下,积极协助犯罪嫌疑人吴秉麟采取欺骗手段收取客户定金、首付款,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1000余万元用于个人挥霍,案发后逃匿,涉嫌合同诈骗罪。仅2012年9月至12月,吴秉麟就先后花费近900万元购买多辆豪华汽车供其挥霍使用。
今年9月4日,银川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接到第一起报案,同日对吴秉麟等人进行网上追逃。9月8日吴秉麟等人被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抓获,此案告破。9月25日,银川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10月10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秉麟等7人批准逮捕,其他涉案5人取保候审。
(原标题:宁夏兴麟房地产吴秉麟等7人被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