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30日讯)锡克裔商人家中藏有走私烈酒供贩卖用途,今日被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4920令吉或以监禁3个月替代。
被告拉宾星(48岁),来自关丹班珍甘榜峇鲁阿东,他被指控于1月21日下午5时15分,在甘榜峇鲁阿东住家的厨房,被闻讯登门的水警搜获藏有24箱走私烈酒DEWARS’S、BLACK LABEL及48罐罐装啤酒,总值490令吉25仙。
此举牴触1967年关税局法令135(1)(d)项条文,可在第135(iii)(aa)项条文下同读。在上述法令下,初犯者,罚款不超过漏税品价值的10倍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罚款不超过漏税品的20倍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聆听控状内容后,当庭认罪,并希望能以罚款了案,推事瑞鲁再妮考量被告的求情后,判决被告罚款4920令吉,或以坐牢3个月替代,服刑期从被告被捕日算起。
被告闻判后,由友人协助缴付罚款。此案主控官为慕尼斯警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