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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福州7月3日讯 福建省推行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发布会于7月2日在福州举办,会上指出“两张清单”均已完成编制,并总结了前阶段(即编写阶段)的具体成就以及后阶段(即实施阶段)的主要任务。
根据苏树林省长在省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要求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的要求,今年6月底,福建省直部门完成了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7月1日经省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公布。而省直部门的权力清单也早于2014年12月30日,经省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公布。目前,福建省市、县政府也完成了权力清单的梳理公(内容来源:)布工作。
福建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全面公布实施,是福建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具体体现,也是福建省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同时,福建省重点抓好“三张清单”的清理公布工作,分别是清理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经考虑,保留49个省直单位行政权力4049项。其中,省级直接行使1682项,实行属地管理2367项,整合精简3827项,精简率达48.6%;保留公共服务689项,整合精简381项,精简率达35.6%。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均已完成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637项、公共服务事项2779项。
据介绍,福建全省将以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为契机,建立健全相关权力运行保障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具体有以下举措。一是督促指导市、县10月底前完成责任清单梳理编制工作;二是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今后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职责配置等变化涉及权力和责任事项调整的,由相关部门及时报送省审改办审核,经省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由省审改办通知各部门及时调整。其他情况需要调整清单的,各部门应于每年第四季度前统一报省审改办进行调整;三是研究编制全省权力和责任事项目录库。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逐步实现行政权力动态调整及公开运行的数字化管理。实行实时效能监察,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规范权力运行,明确责任主体。省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后,各部门要进一步调整完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运行流程图,规范运行,分解明确各个环节的权限和责任,进一步建立岗位责任制,形成配套体系。(张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