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联邦直辖区宗教局(JAWI)披露,少数在斋戒月期间没有奉行斋戒的穆斯林,利用24小时营业的食肆和快餐店,作为偷吃的“窟”。
宗教局执法组主任万扎阿法受询时对“马新社”指出,该局已鑒定市内5个有穆斯林偷吃的“窟”,包括士马叻路、白沙罗市中心、武吉免登、旺沙玛朱及蕉赖皇后镇。
“据观察,他们选择光顾快餐店及24小时食肆,除了服务比较迅速,最重要是服务员不追问,有些人更直接在路边摊买食物吃。”
他指出,在斋戒月开始至週二(7日),当局已逮捕因为吸烟、在公共场合进食及出售食物给穆斯林的28人(年龄介18至53岁),比去年多出18人。
万扎阿法指出,有关穆斯林在落网后都有诸多藉口,如身体不舒服、做劳工需要补充体力、驾车怕不够精神及胃痛等;业者则说因顾客要求所以被迫準备食物及生计问题。
他也指出,目前已有12名执法官员在巡逻,以减少此类让穆斯林形象大大扣分的事情发生。
“涉及此案者,会在1997年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刑事罪行法令第15a及b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