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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友持械杀人证据不足 德士司机逃过死刑

来源:未知 作者:热门网 浏览:59

 (吉隆坡13日讯)一名华裔德士司机因于3年前,与友人持械行劫致死他人被控上庭,但因为控方无法证明表面罪名,逃过死刑。

 被告林志鑫(50岁,译音)被指于2012年10月27日,与另一名友人林龙全(56岁,译音)合谋,在增江峇鲁行劫时,向1名巫裔男子开枪,导致对方死亡。

 林志鑫因此牴触1971年军火(增刑)法令第3A条文刑事法典,并在第34条文下同读,法官拿督莫哈未阿兹曼指出,基于控方无法提出表面罪证,为此宣判被告免除死刑。

-- 详细内容,请看《中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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