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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Q: 这不平等合约何去何从?
A: 在过去十年间陈先生分别两度将所有版权卖给环球音乐版权部,因为陈先生要通知我家人版权持有者的权利已转售,所以陈先生现在已经不再拥有我们的歌曲版权了。
3)Q: 陈先生说我一直诋毁他,他说他没有出卖Beyond?
A: 三子年代谁没骂他?他的大名「吸屎鱼」是黄贯中改的,他在家驹离开数年后,一直写给我爸爸的版税支票突然写给家驹,而令支票不能对现,根据法律途径我家人是可以控告他的,但我家人没有,这是真相不是诋毁。他因为当时拥有版权,便可以不断把我们的歌曲Demo(样板或小様)贩卖,把这些未经专业制作,内容参差不齐的Demo出版和把歌曲卖予其他歌手献唱,就这样为了自身利益而出卖Beyond,当然家驹的Demo在他和歌迷心目中最值钱了,所以一卖再卖,一版再版。当我听到和看到家驹很粗糙没修饰的Demo公诸如世时,我的心很痛但又不能阻止他,那种恨我们骂得算保守了。
Beyond解散后,大家各自各努力,我亦忘记了对他的恨,我在录制纯音乐专辑时找刘志远(远仔)帮手编管弦乐部分,他委託远仔给我一封道歉信,我看完后,感觉更像委任书,要我授权他在中国成立Beyond网站,要我原谅是有目的的,我可以接受他的道歉,但我没有回覆他,我只和黄贯中说过这封信,亦表明了我的立场,做回朋友帮他在中国成立Beyond网站是不可能的,我不会答应的,这是个人原则问题,不是朋友也不是敌人,缘尽于此就是了。记者问我他出Beyond书有什么看法,我都看化了,能阻止吗?我亦送上祝福,能够赚到钱就好,在家驹的光环下,大家都应该满足了,还有什么不甘心。
4)Q: 陈先生从电邮通知我助手他要出书,版税给谁?寄去哪里?为什么不收版税会演变成我抵制他,说他消费死人?陈先生用意何在?
A: 首先这些照片和文字是属于陈先生的,我不知为何我会有版税收,我无权亦不想过问,但我有权拒收这版税,一些不尽不实的内容,我是不会接受版税来确认它的真实性,尽管这本书的出版我没法认同,但我亦没有阻止他,他又何必犟求他人去收版税而支持他的一举一动。我说过,不是朋友也不是敌人,不支持也不抵制,缘尽于此!消费死人是他问心有愧,那些年谁没被人扣帽子,我有申寃吗?因为我问心无愧。
5)Q: 我争唱歌?我令家驹非常生气?不甘心只唱「完全地爱吧」?
A: 大家觉得合情理吗?「乐与怒」专辑,只有「完全地爱吧」是我自己写曲和词,其它歌有些是合写曲和我写词,大部份都是家驹的作品,我有什么资格可以争唱多些歌,更何况我又不是主音。日本唱片公司Fun House喜欢「完全地爱吧」用它来做主打歌,希望我不要唱,让家驹来唱,我当时很不开心,因为整张专辑唯一的一首的机会也没有了,过往Beyond专辑里各队员都会有一至两首自己创作的歌自己唱,家驹也明白我的心情,我和家驹说可不可以叫公司选另一首做主打,主打歌通常是主音唱,最终日本版是我和家驹合唱,广东和国语我自己唱,这是家驹为我争取后的决定。这些没必要告诉外人的乐队内部事情只有我们四人知,1993年陈先生和我们已经决裂,现在谁告诉他又把整个事件歪曲,我不想多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