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夜追凶剧情解析:
电视剧白夜追凶第3集剧情解析
关宏峰决定再去昨天晚上的现场看一下,因为关键在于第一名被害人的头部和右臂一直没有找到,他觉得头部和右臂上有能够识别出被害人身份的东西,既然凶手那么苦心的隐藏,这说明他们之间有关联。而连续作案的暴力型罪犯,一般会以自己身边的某个对象作为目标,如果能查出死者身份,那顺藤摸瓜就好办了,这分析让
周巡听起来明白多了。
关宏峰拿笔在小区周围画出凶手的心理安全区,因为头几次作案的人会以一个范围作案,而这个范围通常会以凶手居住,工作和娱乐的地点为中心向四周辐射。如果那人是步行,那半径就是一公里,若是骑车就是五公里,若是开车就是五到十公里。可现在看来,无论从哪种交通工具考量来说,这三个抛尸地都有点反常。
女性被害人身份确认了,她名叫谢静,远洋国际的保洁员。关宏峰和
周舒桐立刻驱车赶往谢静小区,周巡本打算破门进入,关宏峰建议别轻举妄动,因为这里很有可能就是分尸现场,而凶手也有可能在里面。钥匙送到时
小汪开了门,各警察持枪以待,他们进入后并没有发现可疑人。
关宏峰和取证的警察穿着鞋套进入房间,周舒桐发现现场的脚印和抛尸地的一样。房间是一室一厅,分尸地就在卧房里,凶手把床垫当做海绵在上面分尸,因而导致床上有大量的血液和流失的部分器官。周舒桐看不惯血腥的场面,关宏峰体谅地让她去找房东过来。
周舒桐回来后发现对面有一位身穿红白相间皮衣,戴红色头盔的男子,她立刻联想到保安和她说过的特征。而那名男子在看到周舒桐和警察后,突然调转摩托车车头往外驶去。周舒桐在对讲机中通知周巡,周巡开车出去追人。摩托车疾行在巷道,周巡的吉普太大无法进入,他只得跑步去追。最终,摩托车因为驶出速度太大而摔倒在地,周巡终于在街口把摔伤的疑犯逮捕。
疑犯被带去审讯室,小汪问话时和疑犯互呛,什么都没问到,关宏峰让周舒桐去审讯。疑犯名吴浩,25岁,家住丽景小区。周舒桐在询问时发觉吴浩不停地做心虚的小动作,还开始流汗。问及他为什么去现场时吴浩紧张地说谢静和你们说什么了。这下大家都明白过来,凶手不是吴浩,否则他不可能还问谢静说了什么。
吴浩是一个偷车贼,而谢静曾在发现他的身份后威胁他不要再偷下去,否则就会报警。这也很好说明了,为什么吴浩见到警察就跑。乌龙一场,却意外抓到一个偷车贼,也不算没有收获。
关宏峰不断观察凶手的心理安全区,最终猜想,这个人是一个以前天天二十四小时在线但最近不登录的用户,他养猫,抽烟,但是最近没有去买烟。是一个年龄在25到28之间,身高一米七七,体重90公斤,开手排挡独居的男人。周巡一五一十给手下陈述以上条件,命令他们去小区抛尸地半径两公里四公里甚至六公里八公里内搜查此人。
关宏峰和周舒桐去第一次抛尸的工地,期间,关宏峰一直在想,为什么凶手要在这里抛尸呢,思想的火花四现,他猛然间想到:凶手看到这个工地!这样搜索的范围又小了,周舒桐立刻通知周巡。
周巡缩小范围到五个小区,关宏峰已经先他一步来到小区,他发现某辆手动挡比亚迪车底下有一只白色家猫,他很快确定,这就是嫌疑人的车。而此时他们的身后,那名罪犯看到关宏峰和周舒桐围着自己的车,他慢慢拿出包里的斧头。周巡突然赶到,罪犯看有很多警察,便悄悄逃离这里。
车辆驾驶员名叫王晨,长丰区和平路晨曦小区206号住户。几人寻着地址来到206室内,家猫轻车熟路就去吃它自己的猫粮。周舒桐在冰箱里发现了头部和右臂尸块,周巡看到右臂有纹身,立刻断定,凶手就是怕这纹身暴露死者身份才收起来的。
小汪看家中陈设意识到这房间是合租的,他问了物业知道另一名室友名叫高远,26岁,是快餐店职员。而王晨是一名游戏测试员,平常就在家中工作,工资也是网银支付。
关宏峰看到卧室有一个遍布插管的仪器,
高亚楠猜测这是自制的肾透析仪器,有些尿毒症患者会因为药物治疗费用昂贵选择这种仪器治疗。
关宏峰脱口而出,凶手是高远!他利用自己是送餐员的便利把尸块放在外卖箱中转移,之所以不从正门走,是因为那小区不允许外卖进入。高远没有钥匙,因而是谢静哥哥定的外卖开的门,高远在杀害谢静哥哥后又杀掉了回家的谢静。
周舒桐不禁发问,高远为什么要杀人。关宏峰告诉她,高远与人相处有隔阂,因为肾病严重,又付不起昂贵的医药费,就只能自己治疗。他应该是智商很高但却很自卑的人,所以心态越来越扭曲,憎恨那些有着健康身体却自甘堕落的人。
警察在翻找房间时发现了高远的工牌号,17655。这个号关宏峰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他左思右想,突然想起昨天自己曾接到的外卖电话,那人的工牌号就是17655。
而此时的关宏峰家中,高远敲门并大喊,
关宏宇,快开门,我知道你在里面。关宏宇开了门,高远以自制枪抵住他的脑袋。而后,他给关宏峰打电话,扬言他发现了关宏峰和关宏宇的秘密,他要和关宏峰好好谈谈。挂了电话,关宏峰紧张不已,周巡以为他是累了,赶紧让他回家休息。
关宏峰回到家里,当高远看到和关宏宇长得一模一样的关宏峰时,他大赞关宏峰兄弟俩,一个是警察,一个是通缉犯,这局玩的够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