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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幅赶不上通胀 香港最低工资争议中上升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浏览:71

郭兴艳

从有名无实到争议中实行,足足用了79年,香港才有了法定最低工资。

香港首个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定在每小时28港元,并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两年后即2013年5月1日,法定最低工资提升至每小时30港元,增幅为7.1%。

然而,劳资双方的拉锯仍在继续。正如一枚硬币,法定最低工资有着正反两方面的影响。经济状况良好时,一切运作畅顺,但若经济出现转向,反面效应才会渐现。

各方博弈催生法定最低工资

1932年香港便有了最低工资条例,但一直没有实质内容。

上世纪50~70年代,纺织业是香港支柱产业,彼时香港被指为“血汗工厂”。直到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香港经济转型贫富悬殊开始加剧,当地工会开始要求订立最低工资,最低工资这一话题才进入香港社会引起广泛讨论。

为回应社会对为低薪雇员提供工资保障的诉求,2008年10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宣布推行法定最低工资。

在政府制定主体法案的同时,行政长官委任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负责向行政长官建议首个法定最低工资的水平。

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的成员来自劳工界、商界、学术界和政府。该委员会的任务在于:将法定最低工资定在恰当的水平,在防止工资过低、尽量避免低薪职位流失,以及维持香港的经济发展和竞争力几项目标之间取得平衡。

2010年7月17日,香港立法会通过《最低工资条例草案》,为法定最低工资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如雇主欠付最低工资等同欠薪,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35万港元及监禁3年。

同年10月,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向行政长官建议,将首个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定于每小时28港元。该建议获接纳,并由立法会通过,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

香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称,最低工资定于28港元,是2009年工资中位数58.5港元的48%。法例实施后,可令低收入者的工资平均增加16.9%,约31.46万人受惠,占香港雇员总数的11%,全年薪金支出将增加33亿港元。

低薪行业主要是指零售、饮食、物业管理、保安及清洁服务等15个细分行业。实施最低工资后,《最低工资委员会2012年报告》称,整体低薪行业的工资中位数,从2010年4~6月的7900港元上升至2011年5~6月的9000港元,升幅为13.9%。

低薪工种流失率或上升

然而,围绕法定最低工资的争论从未间断。

由于低薪行业的整体盈利率较低,不少人担心法定最低工资会减低行业招聘意欲,甚至大幅减少人手,会令部分利润微薄的企业转盈为亏甚至倒闭,变相令大企业垄断市场的局面恶化。更有人认为,法定最低工资将影响香港的竞争力。

香港科技大学经济学系雷鼎鸣教授一直坚持反对最低工资立法。他多次撰文表示,最低工资会导致弱势社群及青少年失业是经济学的主流结论,而大财团往往是最后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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