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 > 军事 > 时事评论 >

热门推荐

英国市长狠抽港独的脸:香港主权属于中国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浏览:198

  要香港特首,每一个香港市民,包括从事司法工作的人,爱国爱港难道就错了吗?英国,我定居很久的国家,也有反对君主宪制的政党和公民,甚至有独立党、GCD,这是民主国家的特征。但是有没有像香港一样,整天将中国在香港的代表办事处(中联办)当作造反和攻击的目标。

  反对中国拥有香港主权的人,有没有考虑到你们是反对“中英联合声明”最基本的原则,你们是在否定这个国际认同的历史现实呢。

  这个一国的宗旨和大前提本应该是很明白和容易了解的。“中英联合声明”的另外一个部分,就是既有“一国”,也有“两制”。

  香港在回归后成为中国一个特别行政区,在“基本法”的框架下,作为主权国的中国,同意由1997年7月1日开始,在未来的50年,保障香港可以继续享受回归前的经济、民生、文化制度,这也是“中英联合声明”中,一份十分重要的附件。

  就这一点,我愿意把我的理解和各位香港朋友分享。首先,中国作为管辖香港的主权国,它的最高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有权释法和按需要修改“基本法”内条文的,包括考虑香港提出要修改的条款。

  就像当香港是英国殖民地时,英国国会也享有同样的权利。但是现在香港某些政客坚决反对中国行使主权国应有的权利,那么“基本法”还有地位吗?某些人士要挑战中国主权,用他们认为可以“迫使”中国修改“基本法”有关提名和选举特首的方案,还堂而皇之的说他提出的特首提名选举方案,是合乎国际水准的。

  我要反问一句,在这个世界上,除了香港和澳门,还有其它“一国两制”的政治体系吗?既然特别行政区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构思,为什么要以圆形的块状放进方形的空格内呢?
  香港一不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二不是政党活动成熟的社会,三香港是守“基本法”框架管治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提出公民提名,根本就没有任何法理和现实的依据,只不过是一个幻想。
 我的第二个看法就是当基本法委员会在20多年前起草有关选举特首的这个环节时,本来就已经为如何保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持续性发展,有了很详细考虑,所以才决定把四个特首提名界别列入“基本法”。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