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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6年,要求权贵豪绅交纳所隐匿的江南田租,以减轻小民负担。1298年,因水旱成灾,下诏减免受灾郡县当年田租的十分之三,受灾严重地区全部减免,老弱残疾及人丁稀少的民户免除三年差税。同时,停止了当年的一切土木工程。第二年,成宗派使节巡视各地,了解民间疾苦。免除当年内郡包银俸钞和江南夏税的十分之三。在减轻民众负担的同时,成宗三令五申要求地方官员鼓励农桑,发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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