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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风流乾隆两个皇后的悲惨结局:乾隆帝妃子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浏览:151

  为处理敦妃殴毙使女事件,与此案有关的本宫首领太监郭进忠、刘良等,受到革去顶戴、并罚钱粮二年的处分;总管太监王忠、王成、王承义、郑玉柱、赵得胜专司内廷,未能预为劝阻,也各罚钱粮一年。但他们是因敦妃被累,乾隆命将应罚钱粮于各太监名下扣罚一半,另一半责成敦妃代为缴完。被殴毙的使唤女子,令敦妃罚出银一百两给其父母殓埋(见《国朝宫史续编》卷二)。乾隆还要求把他的旨意交总管内务府大臣,传谕所属一体知悉;再缮录一通交尚书房、敬事房存记。

  乾隆对这次打死宫内使唤女子的处理,是力图说明自己公正贤明,不徇私情。他说:“敦嫔平日受朕恩眷较优,今既过犯,即不能复为曲宥。”他用处分敦妃来证明自己“临御四十三年以来,从不肯有溺爱徇情之事”。他还借此引申说:“如大臣等办理事务,今日有善,即从而眷遇;明日有过,即予以训饬,……若为人君,不能见及于此,何以抚御天下?”这番话纯属自我吹嘘。其实,没有多久他就撤销对敦嫔的处分。(《清史稿后妃列传》记载:“敦妃,汪氏。尝笞宫婢死,上命降为嫔。未几,复封。”)可见,对这一案件的处理,也是乾隆的一种统治权术。

  敦妃的女儿固伦和孝公主,是乾隆最宠爱的小女儿,常随乾隆到各处巡幸游玩。后来乾隆将她下嫁给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贪污之王、靠溜须拍马起家的大学士和绅之子丰绅殷德。敦妃之所以没有被废,与女儿的得宠不无关系。乾隆死后,和大人靠山倒塌,赐死并抄家,虽因公主的关系未做扩大化处理,丰绅殷德得以保全性命、爵位和一定的财产,但是已经受到极大打击,意志消沉,36岁就死去。公主后来的生活亦极为不幸。敦妃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她终于明白何谓“无儿无女活菩萨”……嘉庆十一年正月十七日敦妃死去,终年61岁。次年十一月初三葬于裕陵妃园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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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芳妃陈氏(?——1801),陈延纶之女,生年不详,生辰为九月二十四日。乾隆三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为明常在,四十年为明贵人;五十九年十月十二日,由臣工们拟了贵人陈氏晋升为嫔的字样,乾隆在“茂、翊、芳”三个字里面选择了芳字,明贵人由是成为刚芳嫔。嘉庆三年十月,嘉庆帝奉太上皇敕旨,尊芳嫔为芳妃。嘉庆六年芳妃薨,十一月二十七日葬裕陵妃园寝。

  18晋妃富察氏(?——1822),主事德克精额之女,生年不详。初入宫为贵人;嘉庆二十五年道光帝上谕:“皇祖高宗纯皇帝嫔御存者惟晋贵人一人,宜崇位号,以申敬礼。谨尊封为婉晋妃。”十二月举行册封典礼。道光二年十二月初八晋妃薨,道光皇帝尊为皇祖晋太妃,三年四月二十六日入葬,为乾隆所有妃嫔中最后一位入葬裕陵妃园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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