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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客观地说,严格隔离男女的政策有其积极的一面,既有利于太平军整肃军纪,同时有保护妇女的作用。在攻占南京之初,一名士兵欲强暴某店主的童养媳,因对方不从而用剪刀将其刺死,结果随即就被拿获,“讯明枭首示众”。就连敌视太平军的读书人也不得不承认:“贼禁奸淫最严,淫曰‘犯天条’,立杀,虽广西老贼不贷。”正因为法令森严,具有很强的威慑力,所以,太平军早期的军纪比较严明,强奸民女之事极少发生。
实行禁欲主义与洪秀全憎恶淫乱有关,洪秀全将“淫”列为六恶之首
太平天国之所以推行严别男女政策,一方面出于整肃军纪之需,一方面与洪秀全在此问题上的认识或态度有关。
洪秀全一直将男女淫乱作为社会病态来批判,这与他起义前的经历有关。洪秀全曾数次赴广州参加科举,当时,广州作为中外商贾云集之地,卖淫业十分兴盛。据载,“广州艳迹,以珠江为最,风月繁华,尤聚于谷阜”。洪秀全耳濡目染, 对此有着深切的感受。在早年撰写的宗教宣传品《原道救世歌》中,洪秀全列数了世间6种“不正”的行为,强调“第一不正淫为首,人变为妖天最瞋;淫人自淫同是怪,盍歌麟趾咏振振”,告诫“自古善正无异德,只将正道淑其身”,奉劝人们返璞归真,不可“乱常而败伦”。(按:作为上帝的对立面,上帝教中的“妖”具有宗教、政治、伦理三层含义,既指灵界的异教诸神及其偶像(“死妖”),同时又指世间的清朝统治者和拜邪神、行邪事之人(“生妖”)。又,“盍歌麟趾咏振振”中的“麟趾”指《诗经·国风·麟之趾》,该诗描述周文王的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无犯非礼。)洪秀全将“淫”列为六恶之首,认为这是人变为“妖”的标志,可见他对淫乱的憎恶程度。尽管其本意是为了针砭当时污浊的社会风气,但起义立国后,洪秀全把思想付诸行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