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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看来,蒋介石凭借这个“国大”的选票,是不难成为一名“终身总统”的。然而“宪法”却有明文规定:“总统任期六年,连选得连任一次。”为了给蒋介石第三次就任扫清障碍,亲蒋势力遂纷纷主张“修宪”;而以胡适、雷震为代表的自由派知识分子则希望蒋介石能遵守“宪法”,效仿华盛顿,两任任满后飘然引退。《自由中国》发表评论,引用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的话说:“过了70岁的人,就不应该保有他的公职。”---那一年,蒋介石72岁矣。
寻求连任到“终身总统”
“修宪派”与“护宪派”在台湾岛上激烈论争的同时,一个折中方案被最终采用———维护宪法不变,修订《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加上了一条“动员戡乱时期,总统、副总统得连选连任,不受宪法第四十七条连任一次之限制。”1960年国大再次召开,蒋介石获得1509名国大代表中的1481票,第三次当选“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