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志生育,除发给生育费外,还提高其伙食标准。对于女干部所生婴儿则发给衣被所需的布及棉花,还规定发给奶费;需要请人照顾的,发给保姆费或免费住托儿所、幼儿园;幼儿达到入学年龄,可以免费入学,生活费用全由公家负责。革命军人及工作人员的家属,凡在解放区内居住而又不能生产自给的,当地政府负责组织群众代耕;随同干部同居的,则帮助安排适当的工作或组织生产。生活困难时,给予适当的补助。
在供给标准上,也因工作上和实际生活上的需要,由没有差别而逐渐有所差别,如一些负责同志吃中、小灶伙食,电台人员发夜餐费,对老弱妇孺伤病员的伙食、津贴从优,发给技术人员较高的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