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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汪东兴指示下,秘书室的人把田家英解下来。田家英穿的是一件薄衬衫,身体已经僵硬。汪东兴让检查一下田家英身上有没有东西,秘书室行政主管在衬衫口袋里发现了用红色铅笔写的遗书。文字并不太多,现在为人所知的部分是:“相信党会把问题搞清楚,相信不会冤沉海底。”
此时此刻,在永福堂院内已有七八人,他们都目睹了田家英从吊绳上解下的过程。而若真相如所谓“中共中央组织部档案”所载,他们目睹的应该是另一种场景。开枪自杀,死者身上必得有创口,现场必得有血迹,且就一般而言,自杀要一枪致命,没有击发数枪自杀的。那么自杀者会把枪口指向哪里呢,人们不约而同地会想到哪一点呢?那应该是一个非常暴露的位置,是一个人们一眼就能注意到的位置。但田家英遗体上既没有创口,现场也没有血迹。
笔者也想不通,用枪自杀和上吊自杀在政治方面或伦理方面有什么特别需要区分的讲究,所以将用枪自杀的现场伪装成上吊自杀现场的做法实在无从解释。如果现场确实做过了伪装,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即田家英不是自杀而是谋杀。
然而在那样的特定环境下,即便排除枪响惊动左邻右舍的难点不论,在谋杀之后把现场的血迹清理干净,把遗体上的创口处理好,再伪装成上吊自杀,还要让人看不出丝毫破绽,这一系列动作也不是一两个人、在短时间里就能完成。
秘书室的人在四处寻找田家英时并没有受到任何限制,永福堂院落的每一个角落都在寻找的视线之内。如果血迹清理和现场伪装稍微不到位,很容易让人心生疑窦,但到过现场的人,没有任何人萌生过谋杀的联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