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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王朝末代皇后婉容之死揭秘:曾被弃尸水沟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浏览:66

  二

  智姐(李万智)、玉姐(李万玉)对婉容安葬的经过的回忆,我们家人当然相信这全是真的,可是他人会怎样看呢?为此,我亦作了详尽的考证分析:智姐为省司法系统(长春监狱)退休干警(科级待遇),今年虽已72岁,但身体尚好,记忆清楚,无智力障碍;当年,即1946年,已经八九岁,应有完全之记忆,相信不会说假话,且此事曾在几年前和老叔的大女儿李万军说过,他们均有证实。

  玉姐(李万玉)1932年生人,今年77岁,退休前是长春第十中学高中语文教员,为人直爽,一生“以德为教”。当年在父亲办公室看到的婉容遗留的大烟灯一事真实可信,至于大烟灯现在何处则不得而知。后来,我又见玉姐一面,玉姐谈起当年告知大烟灯为婉容所用的勤务兵孙凤松时说,他是永吉人,已去世。智姐所说奶奶李邢氏,是信佛之人,素来行善,且一贯实行家长制。他老人家让老叔去找二哥(我父亲),安葬婉容,是在意料之内、情理之中。符合她老人家爱管“闲事”、“助人为乐”的一贯人生。

  老叔李延侠在上辈人中年龄最小,虽比父亲小十多岁,但做事踏实认真,解放后即担任一定的领导工作,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的老实人。因当年有划清“阶级界限”问题,相信对重新安葬婉容这如此“重大行动”,年仅18岁的他,绝不会个人贸然所为。一定是按奶奶的要求,前去“请示”了我的父亲。至于老叔当年到底是什么身份,在得知婉容安葬这件事情之后,我们(老叔之女李万华)专门到敦化市委组织部查阅了老叔(离休前曾任敦化市交通局长)档案。只见,在老叔的简历表上填写“1946年3月—12月在延吉(县)公安局司法科科员”。可见,老叔当年并不是延吉监狱的看守。因为按管理职能,未判刑之人不应收监,因此,也不应用监狱的看守。况且,当时是“战时状态”,我党领导的东北民主联军(八路军)正有计划地从长春、吉林撤退。婉容虽在延吉监狱留置,不属于收监,故不需用看守,是特殊时期应急之便,具体护管工作当然由公安机关(司法科)派专人了。而护送和管理职责应在公安局的第一科即社会科(战时比较重要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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