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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以后,上至宫廷、下至民间,人殉现象虽不乏记载,但终究属于零星发生,那种制度性的、人们习以为常的杀殉毕竟已不复见。但人殉这一惨绝人寰的制度,在时隔千年之后,在明代却又死灰复燃。
明朝残酷人殉
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明太祖朱元璋的次子秦王朱死后,以两名王妃殉葬,首开明代妃嫔、宫女殉葬之恶例。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明太祖朱元璋崩,葬入孝陵。《明史·后妃传》载:“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明朝小史》卷三亦载,朱元璋死后,“伺寝宫人尽数殉葬”。46名妃嫔、宫女随朱元璋一同葬入孝陵,其中38人皆为治丧期间勒令从死。在以后的70年中,这种野蛮的制度又为朱元璋的后代子孙所效仿,重新成为一种制度,制造了大量人间悲剧。
仁宗朱高炽献陵有5名妃嫔陪葬。据《明宣宗实录》,计有:贵妃郭氏,谥恭肃;淑妃王氏,谥贞惠;丽妃王氏,谥惠安;顺妃谭氏,谥恭僖;充妃黄氏,谥恭靖。其中贵妃郭氏身份特殊,在所见明代皇帝殉葬宫人中未见地位如此之高者。据明代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载:“贵妃所出有滕怀王、梁庄王、卫恭王三朱邸,在例不当殉。岂衔上恩,自裁以从天上耶!”说明郭贵妃是自愿殉葬,但也不能排除是宫廷斗争的结果。仁宗在位仅一年,临死前遗诏:“朕既临御日浅,恩泽未浃于民,不忍重劳,山陵制度务从俭约。”就是这样,却还殉葬了5名妃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