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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荣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有的部委明确了部长助理是副部级;而有的部委设立的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明确了可以按照副部级待遇执行,但实际上行政级别不是副部级,有的单位也配了专车。“部长助理的专车到底能不能保留,仍需要未来明确。”
沈荣华透露,这次公车改革,估计一些部委的部长助理不再配车了。
问题三:
出差时的市内交通费还能否报销?
小刘是某部委的公务员,因工作需要,他每个月至少到外地出差两三次,坐飞机比较多。
公车改革未实施之前,他并不担心出差费用的报销问题,毕竟去外地出差,财政部已经有一套标准,他每次按照标准执行,出差回来到财务部门填单子,按差旅费报销就可以了。这次他有点不淡定了。
“这些天我反复研究《意见》和《方案》,发现实施公车改革后,因为市内交通算公务,比如我到湖北出差,坐飞机,从办公地点到机场这一段路,这个费用也不少,这段路程是算公务还是出差?”小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一般他打车到机场都是100多元,来回就是近300元,如果这段路程的花费计入公务交通补贴而不算出差,一次出差差不多一个月的车补都用上了。
事实上,这段路程的费用到底是算出差还是公务交通补贴,《方案》并没有规定,能体现这层意思的只有一句话:“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
“如何衔接?”小刘的疑惑颇具普遍性。沈荣华说,他也经常到外地出差,坐飞机或者火车肯定算出差的费用,但是在北京市内的这一段花费也不是小数,“到底算什么,我也查了,但是没查着。”沈荣华曾经问过制定《方案》的人,“他们也没有确切的说法。这个情况挺复杂,到底怎么处理,还需要出一个统一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