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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违反《办法》,有扰乱公共秩序、招摇撞骗、诈骗、妨碍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
目前,在路侧停车时,市民会遇到“黑收费员”在不收费的地区圈地收费。对于这种行为将有法可依,数额较大者将构成诈骗罪。据相关人士表示,由于“黑收费员”多属于打游击型,很难发现长期在一处作案的人员。
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今年底,全市所有路侧停车位的收费员将更换新证件,设有二维码扫描功能,市民用手机一扫即可识别真假。另外,未来建立路侧停车位实时查询系统后,黑收费员也会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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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侧车位推广电子收费
【规定】《办法》要求,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县停车管理部门应有计划地对道路停车泊位内的停车实行电子计时收费。
为了降低私家车出行率,缓解城市交通,近年来,本市城中心的停车费在不断提高。一些市民为了逃避缴纳停车费,不惜冒险违规停车,导致停车场停车数量下降。一些停车公司为了招揽生意,私自降价,扰乱了市场的停车秩序。实行电子收费后,停车场的停车数量以及时间清晰可见,“有了电子收费,收费员不能从中揩油了,停车公司的经营状况也一目了然,不能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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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装地锁最高罚5000元
【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上和其他公共区域内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不得在未取得所有权的停车位上设置地桩、地锁;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协议和车位租赁协议中予以明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擅自在道路上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有权予以制止并举报。
擅自在道路上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擅自在居住区公共区域内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擅自在道路、居住区以外的公共场所设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于拒不执行的,相关部门有权强制拆除。
□解读
昨天,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不同位置安装的地锁,由哪些部门管理也进行了明确。此前,由于安装地锁的情况不同,经常出现执法权责不明晰,谁都不管的问题,未来这种情况将得到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