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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下午,老梁带着陈亮前往交通执法总队违章处理大厅。
老梁对大厅的工作人员说,他跟领导打过招呼,开6000元的处罚单,遭对方拒绝。随后老梁走出大厅,给查处陈亮车的执法人员打电话,通话结束后,再次进入大厅。
该工作人员没做任何询问,给陈亮开具一张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显示,8月6日,陈亮在管庄站载一名乘客送至双桥刑警支队,议价车费20元。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罚款金额7000元。
此外,该工作人员还出示了询问笔录,询问人姓名是关荣国和陈俊田。
陈亮仔细看完笔录后表示,笔录上的陈亮的手机号码和载人前往的地点均出现错误,“他们根本没询问过我,我怀疑是早就打印出来,让我签字的。”
签字后,陈亮去银行取钱交罚款,并付给老梁500元。
执法总队:停车场违反合同将终止合同
经历罚款金额两连降后,陈亮认为,罚款金额可以随意定,执法人员裁量权过大,而且怀疑内部工作人员与停车场人员或“车虫”有勾结。
而且多位黑车司机称,车辆的档次和新旧程度也是拟定罚款数额的重要参考。
对此质疑,9月13日,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一位负责人表示,按规定,他们依据违法情节的轻重,按规定明确了处罚的裁量标准,并通过自动化、信息化处理程序自动生成,以防止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随意、过大的问题。
该负责人称,对黑车处罚的数额和车辆新旧程度无关。所有被处罚的车辆,外地和在京的黑车处罚标准一样。
公开信息显示,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对2012年至2014年执法暂扣车辆停放停车场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共招标四个停车场,即在相对于北京市区的东、南、西三个方向和机场附近各招标一个停车场,而龙跃停车场是市区东向停车场。
“一旦发现总队执法人员与停车场人员勾结,我们将依法严肃处理。”该负责人说,龙跃停车场是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方式,公开选用的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停车场并签有民事合同。如果停车场有违反合同的行为,总队将依照相关规定终止与停车场的合同。
对于“车虫”捞车,该执法总队一位负责人表示,“车虫”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他们一直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
该负责人称,他们将处理违章的法定程序在处理大厅内公示,执法人员也会提醒第一次来到总队接受处理的当事人,按正当程序处理。
处理黑车非法营运的程序是:执法人员现场查处司机有非法营运行为,取证后开具《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扣押车辆决定书》,将非法营运车辆扣留并开至指定停车场;车主持《决定书》到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违章处理厅;工作人员给当事司机开具处罚决定书,当事司机去银行交罚款后,去指定停车场领取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