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20年的多层店屋,迄今没人愿担任联合管理机构成员,以致卫生、维修问题没人跟进,让住户困扰不已。
⊙陈先生指出,本身住在蒂沙蕉赖的单位,楼下是店舖,多年来都是发展商管理当地问题。
他说,该区面对卫生问题,无奈发展商的办公室在安邦,所以要投诉的商民必须到安邦区,非常不便。
“据其他居民告知,许多单位都是租客,居民大会更曾流会,所以难以组成联合管理机构。”
他想知道,在这情况下,如何才能成立联合管理机构,由自家人负责回当地问题。
★加影市议员黎潍裮
若要成立联合管理机构,居民必须找出7人,且不能由拖欠管理费的居民来组成,无奈这是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所以鲜少人要担任。
以上方法行不通,一群居民也能求助市议会,让建筑物委员会委任私人管理层,替代现有的发展商,但相信管理费会比现在高。
要解决管理问题,居民必须给予配合,準时缴付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