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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会上,中央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描绘出改革蓝图,而在这个蓝图中,司法改革是重要的一环。
今天,本报请专家为您预测四中全会后的司法改革路径。
中国政法大学名誉教授陈光中说,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已不限于司法权力的运作层面,而是深入到司法体制上进行改革,改革目的就是让人民群众体会到司法公正。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汤维建认为,司法改革是依法治国的突破口,公正司法是改革的关键和核心。
“疑罪从无”是典型法治思维
对话陈光中:法、检、公应避免联合办案非法证据排除影响定罪量刑正是该规则魅力所在
严防冤假错案才能让群众感到公正
法制晚报(下称“法晚”):在司法领域,如何运用法治思维?
陈光中(下称“陈”):要让人民群众体会到司法公正,就要严防冤假错案。
目前,虽然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疑罪从无”,但有些司法人员在实践中就变成了“疑罪从轻,留有余地”。有的案件本应做无罪处理却变成有罪从轻处理,最后发现是冤案。
司法机关对存疑案件如何定论,直接关系到百姓对于司法的信心。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疑罪从无”是典型的法治思维。
而程序规则也是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很重要的表现。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执行中手软
法晚:您认为中国未来的司法改革重点在哪?
陈:未来的司法改革有个问题比较重要,完善司法权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好,司法公正也会受到影响。要注意法、检、公三机关分工负责是前提,配合制约要并重,应避免联合办案,关键是要解决好打击与保障的关系。这就涉及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实施以来,成功率很小,排除很难,原因是怕排除后影响事实真相和打击犯罪。特别是影响到定罪量刑的,排除之后,有的案件证据不足就宣告无罪或轻判。
实际上,非法证据排除,特别是一开始实行时,其魅力就在于排除之后影响定罪量刑,这样才有震撼力和影响力,才能带动侦查部门更好地依法取证,提高办案质量。
法官、检察官待遇应高于一般公务员
法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怎样才能实现司法的公正、高效和权威?
陈:三中全会公报中提出:“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公正、高效、权威”是我们的目标,它是以公正为核心价值的,司法离开了公正,高效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