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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成功了,我国的依法治国就基本成功了;如果司法改革失败了,我国法治建设就会遇到严重挫折。司法改革是我国依法治国、法治建设的突破口。
司法独立由机构向个体转变
法晚:目前司法改革已在上海等地试点,您认为试点改革效果如何?
汤:本轮司法改革的程度之深、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决心之坚、信心之强都是前所未有的,且已取得初步成效。
上海等地已开始将司法机关内部的全部人员,按照其工作性质和种类分为了司法人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有的效果看好。
同时,法院和检察院的法官和检察官配置要恰到好处,既不能人浮于事,也不能案多人少。需考虑面积、案件量、人口量、案件复杂度等因素,确定所需法官和检察官编制和员额。员额一经确定,就相对稳定,各种配套措施就按其来确定。
四中全会后将细化落实改革
法晚:目前的司法改革还存在哪些难点?
汤:司法去地方化并不容易,地方党政机关已把位于其行政区划的国家司法机关习以为常地当作其地方的司法机关,一下子要分出去,在情感和利益关系上都难以接受,需要一个过程。
目前司法机关内部在管理体制和人员结构上完全行政化,司法去行政化困难重重。另外,要落实司法待遇和司法保障制度,让公众包括普通公务员都能接受给司法人员涨工资、提待遇。
司法改革的框架中央已通过文件确定,这个框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发生变化。现在是要通过细化措施,逐渐将框架所涉内容填满,使之系统化并具可操作性。
局部公开转向全程公开势头要保持
法晚:应如何用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
汤:司法公开是我国宪法和三大诉讼法所明确要求和保障的,司法公开的目的在于确保司法公正。
长期以来,我国在司法公开方面做得并不理想,老百姓对诉讼感到非常陌生,甚至畏惧诉讼。司法腐败之所以存在,与司法公开做得不够有关。
现在进行司法改革,大力倡导和推行司法公开,希望将司法的全部环节和过程、每一个领域和角落,都晒在阳光下,让公开来确保公正,让透明来赢得信赖。
“由局部公开向全程公开转变,由形式上的公开向实质性公开转变,由单一的过程公开向多维的立体公开转变,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的这种势头要保持下去,效果就出来了。
如仅停留在对诉讼结果无关痛痒的公开,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情况,领导批示、代表监督等情况,一般不公开。这些关键因素不公开,司法公开终究逃脱不了形式主义的诟病和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