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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道诏书中,不难看出高宗对武则天还存有相当程度上的倚重和信任。所以,为了保证帝国在权力交接过程中不出现动荡,高宗当然会把一部分最高决策权交给武则天,让她在过渡时期继续掌控大局。在高宗看来,无论武则天有多大的权力野心,她毕竟是李家的媳妇;不管她如何擅权揽政,到头来总要把权力归还李哲。进而言之,不论武则天做什么,她的所作所为客观上都是在确保李唐社稷的长治久安,因此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
也许有人会问,高宗凭什么就不担心武则天篡夺李唐政权呢?
这实际上是一个伪命题。因为只有知道武则天篡唐历史的后世读者,才会有这种事后诸葛亮的思维,而对当时的高宗而言,这个问题根本就不存在。历史上从来只有男人坐天下,哪里听说过女人主乾坤?高宗又怎么可能想到武则天的终极目标居然是篡位称帝?所以说,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高宗不可能有这样的先见之明。
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高宗把一部分最高决策权交给武则天,确实是出于本人的意愿,并非武则天做了手脚。
当然,高宗这么做还有一个更深层的目的—对武则天的权力进行制衡。具体而言,就是为身后的李唐朝廷打造一个“政治三角格局”:一角是新君李哲,一角是担负顾命之责的宰相裴炎,再一角就是掌握部分决策权的武则天。在高宗看来,只有这三个角相互制衡,才能保障帝国的政治稳定。正因如此,他对武则天的授权也是有条件的。所谓“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兼取天后进止”,事实上也对武则天进行了限制:日常行政权仍然在李哲和宰相手中,只有当李哲和宰相都难以定夺时,武则天才有裁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