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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以“民间造酒糜费,故行禁酒令”,颁布诏书令国民“无得种糯,以塞造酒之源”,连酿酒的糯米都不许种植。朱元璋执行禁酒令非常严苛,大将胡大海之子因触犯了禁酒令,朱元璋不顾胡大海正领大军出征在外,亲自手刃犯人。自此以后,无人敢再犯。但随着朱元璋的离世,他和他的禁酒令很快就被后人遗忘,酿酒、卖酒、喝酒一切照旧了。
清代最著名的禁酒令和对禁酒的争论发生在乾隆年间。乾隆元年,内阁学士方苞向年轻的乾隆提出针对西北五省(直隶、河南、山西、陕西、甘肃)的禁酒令,理由有两点:一是这五省本来就穷,每年还浪费“数百万石粮食”酿酒是不对的;二是这五省百姓酒后犯罪率太高了,“载在秋审之册,十常二三”,也就是说百分之二三十的重大案件都和喝酒有关系。
乾隆考虑了大半年后,冒失地出台了一个圣旨,令这五省“永禁造酒”,并将如何处置私酿酒的人和违法官员的办法,交给大臣们商量。这个圣旨一下,朝野沸腾,反对声不绝于耳。当时的刑部尚书孙嘉淦首先表示将抗旨不遵,他的理由是,烧酒用的是粗粮,黄酒用的是细粮,一旦禁酒,那些粗粮无法储备,而且可能衍生腐败和走私。乾隆旋即昭告五省总督进行讨论,结果是五个总督都反对“一概禁止”的做法。乾隆采纳了他们的建议,改变了在先的诏令,变更为禁止大规模的酿酒活动,受灾之年之地减少酿酒等措施。这些措施逐渐被编入了清朝法令之中,演变成通行全国的法律制度。
全球采风
美国:曾实施最彻底禁酒令
在世界范围内,最彻底的禁酒令当属美国于1920年1月17日生效的宪法第18修正案——禁酒令。该法案规定,禁止在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内酿造、出售或运送作为饮料的致醉酒类;禁止此类酒类输入或输出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