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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10岁左右时,有皇命在洛阳度一批僧人,他因为年幼未能入选,站在公门之外。受命前来度僧的大理卿郑善果有识人慧眼,看到他便深感惊奇,问答几句后,“深嘉其志,又贤其器貌”,将他特别录取。
有着这样雄厚的资本,玄奘才能在《大唐西域记》里毫不留情地批驳帕米尔上的居民,尸弃尼国的人“形貌鄙陋”,朅盘陁国的人“容貌丑弊”,达摩悉铁帝国的人更惨,被描述为“人性犷暴。形貌鄙陋,眼多碧绿”。玄奘知书达礼,自幼“非雅正之籍不观,非圣哲之风不习”,自然看不惯蛮荒之地的人文风俗,一概斥之“俗无礼义”“不知礼义”“不知善恶”。别的不说,仅玄奘选的“尸弃尼”这三个字,已将他对当地的嫌弃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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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玄奘对地理和自然描述之准确,想来对人的审美和观感也是忠实记录,其言辞之犀利,完全不加掩饰,足见其人鲜明的个性。
1000多年过去,我们在塔吉克斯坦的霍罗格,也就是玄奘所说的尸弃尼国,感受却完全不同。当地人自称“锡格南”人,是白种塔吉克人的一支,年轻女性大都是瓜子脸、高鼻梁、深眼窝、大眼睛,完全美女坯子,男性观感略逊,但也不乏帅哥,接待我们的哈奇姆就是一个。千百年来人种演变不会翻天覆地,可见玄奘可能只以黄皮肤黑眼睛的中华容貌为美丑的评判标准。
容颜难改,礼义可变。当地人大都受过良好教育,去年我们去到的远离霍罗格的巴塘河谷中,村里的孩子也都能去读大学。所以,我们遇到的很多孩子能说一口纯正流利的英语。哈奇姆曾到德国留学两年,会说德语、英语、俄语(母语)和帕米尔语四种语言,而他说自己只是城市的普通一员,并不算什么精英。
在霍罗格,与路人迎面而过时,对方时常颔首微笑,或道一声“hello”;车静悄悄跟在行动迟缓的老人身后,生怕惊吓到老人,绝不按一声喇叭;晚上两车会车,双方都会连续闪灯示意,不会一直亮着远光灯晃人眼,文明的行车礼仪与他们车辆和道路的破旧形成鲜明对比;哈奇姆不止一次提醒我们关车门时动作要轻,让我们深感惭愧;在没有路灯的郊外,我们在漆黑中跌跌撞撞地步行回市中心,没走多久便有车停在身边,热情地要捎我们回去,还用英语说“不用考虑钱”;周日,一家饭店被包来办婚礼,我们好奇地站在路边看热闹,新郎的父亲迎出来,将我们请进去同乐,虽然语言完全不通,一人一杯伏特加先敬上了;而去年在路边看着满树的杏,被玄奘形容为“形貌鄙陋,俗无礼义”的尸弃尼小孩像个小外交家般,上来和我们逐一握手,英俊的男主人二话没说,上树摘杏,女儿拿来桶装杏,雍容华贵的女主人走出院落,亲自为我们洗干净……此间情谊,从此便结在心里了。玄奘今日若再从东土前来,不知这《新大唐西域记》会如何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