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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律在这些“特殊公民”面前成了摆设,法律也就只成为约束庶民的法律。因此枪毙高干子弟陈小蒙等人对于收拾民心、重塑信心来说意义重大。
在枪毙陈犯等人的第二天的《人民日报》上,发表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评论员文章。对那些害群之马的高干子弟,“特殊公民”发出了严正的警告。
我们国家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我国,不允许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殊公民。我们的干部子弟,包括高干子弟,绝大多数是好的,是遵纪守法的。但也确实有极少数高干子弟自视特殊,目无法纪,为非作歹,令人发指。他们自以为有“靠山”,谁也管不着他们,法律也要对他们低头。他们的算盘打错了!在党风不正的地方和单位,法律有时确实显得软弱,坏人暂时可以横行无忌。现在从党中央起,全党上下决心端正党风。法律的尊严受到更坚决的维护,“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得到更坚定的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