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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国外高两三倍 进口车价为何居高不下?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浏览:57

  此外,沈进军表示,政府应该在保护经销商方面有所作为,制定游戏规则,公平竞争。

  李颜伟表示,如果能够增加经销商与厂商博弈的力量,就可以“倒逼厂商开发更适合中国的产品,增加畅销车的供应量,用供求关系改变市场价格。” 他建议可以将一年一授权的制度改为长期授权,或者让经销商3年以后与厂商签订不定期合同,经销商不退出,厂家不能收回经销商的授权。

  打破限制加强竞争需要法律支持

  8月1日下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一纸《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下称《公告》),在汽车业内引起轩然大波。

  从字面上看,《公告》只是提到“自2014年10月1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将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停止实施备案工作后,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

  业界将此解读为“变相废除了”《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未来汽车销售将会走向大卖场,同一经销商可以销售多品牌车辆。

  李颜伟说,“目前来看最现实的是,经销商不需拿到厂商的授权就能卖车了。”

  沈进军认为,这种改变的意义在于,“降低准入门槛,事后加强监督,就会出现流通业态多元化,流通主体的多元化,流通方式的多元化”,是对市场竞争的强化。

  “打破市场限制,加强竞争需要立法的支持,曾经对中国汽车行业发展起到关键作用的《汽车品牌营销管理实施办法》,必须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进行调整。另外,国产汽车行业的发展,自主品牌的不断壮大,让消费者能够有更多的选择,才能最终扭转进口车价格过高的现状。”刘春生说。

  在8月8日举行的车市销量月度发布会上,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透露,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正在结合产业发展阶段和行业变化趋势,组织汽车行业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修改与完善。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董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汽车产品特许经营是全世界的通行办法,改变的可能性并不大,《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修改,更多的是重新界定整车厂与经销商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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