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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检验改革新政: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浏览:143

  《意见》在调整私家车检验政策的同时,严格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等重点车辆检验,增加检验项目,严格检验标准,推行应用车辆外廓尺寸自动测量仪等科技装备,提高检验专业化水平。

  回应群众呼声 推出多项检车服务新措施

  针对广大群众反映的检车难、排队长、程序烦等问题,此次推出了扩大新车上牌前免检范围、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实行机动车预约检验等便民服务措施。扩大新车上牌免检范围,当前,小型客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生产质量保证体系比较完善,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此次进一步扩大了新车上牌的免检范围,对所有新出厂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办理登记前全部免予安全技术检验。但出厂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或者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仍应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适应人员和车辆流动性日益增大的形势,除大型客车、校车外,机动车在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机动车可以直接在车辆所在地进行检验,领取检验合格标志,取消了事先在登记地车管所办理委托检验的环节,简化检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年底前全国完成推广。试行机动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推行机动车预约检验,为解决有的检验机构有些时间段排队较多,有的检验机构有些时间段无车可检等不均衡现象,推行机动车预约检验,允许车主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检车,开设预约检验通道和窗口,方便车主自主选择检车时间,减少排队等候,做到“随到随检”。创新检验工作便利措施,简化检验工作程序,整合安全检验和环保检验流程,增加免费导办人员;推行周六日、节假日检验机构不停休制度,实行延时服务;推行以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开展检车提醒服务。

  落实政企分离 严禁官办或参与经营检验机构

  由于历史沿革等原因,目前一些地方公安、质检等部门及下属单位仍在开办或参与经营检验机构,影响了公正行使监管职权,不利于形成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甚至成为滋生腐败问题的温床。对此,《意见》明确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全面推进检验机构社会化、市场化,公安、质检等政府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举办检验机构,公安民警、质检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子女、配偶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检验机构经营。已经开办或参与经营的,要立即停办、彻底脱钩、依法清退。对拒不执行的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内外勾结、行贿受贿或弄虚作假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推行政府部门与检验机构脱钩,由经营者转变为监管者,回归角色定位, 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权力和权利边界,更公正地行使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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