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 > 汽车 > 政策 >

热门推荐

机动车检验改革新政: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浏览:143

  明确检验机构主体责任 建立车检质量监督追溯制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质检部门负责对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对检验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公安交管部门处以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

  针对有的检验机构检车不严格、不规范、走过场等问题,《意见》提出多项加强对检验机构监管的措施:强化检验机构主体责任,强调检验机构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在检验合格标志上标明检验机构名称,使检验机构亮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和责任倒查,建立可追溯的责任体制。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严格倒查机动车检验情况,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和检查强度,推广应用统一的检验监督管理系统,实现检测数据实时采集、实时上传、自动预警,通过网络监控、巡回检查、档案复核等方式,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通过信息化系统建立监管平台远程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撤回公安交管部门在检验机构的驻站民警,减少检车人为因素。建立检测抽查制度,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安装篡改数据程序的,列入黑名单库并予公布查处。开展检验机构的分类监管,通过检验机构检验条件、管理水平、技术能力、社会评价等方面的情况,对检验机构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检验机构,实施不同的监管模式,突出重点,扶优治劣。推动制度落实和责任落地,细化了公安交管部门和质检部门依法查处检验机构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出具虚假检验结果、指定维修或保养等违法违规问题的情形及罚则。规定检验人员接受贿赂、以权谋私,检验机构有篡改数据、伪造结果的,依法撤销资格,并追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检验机构依法依规履行检验职责。

  公安部、质检总局表示,将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新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实效。及时掌握实施情况,评估执行效果,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改,不断完善机动车检验制度和管理措施。同时,欢迎社会群众监督举报,对管理混乱、弄虚作假、群众投诉多的检验机构及时清理整顿。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