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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一年开始,白底蓝字的制式警车和带有各地简称的“O”号段开始启用。
湖南省正式启用“湘O”号牌是在1996年5月。在启用之初,便超越了公安部《通知》的发放范围,给全省党政机关定编1300多副之后,又三次追加党政机关的“湘O”号牌300副,号段定为“湘O”/01001-01300。但全省公安系统“湘O”号牌没有定编。
2001年8月,依据各级公安机关警力、警种、工作需要等,公安专段的“湘O”号牌由原来的9800副减为4500副。
湖南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设立“湘O”号牌的初衷是规范公务车辆管理,这类车辆在交警部门本来并不享受任何特权。
"湘O’号牌虽是普通民用号牌,但由于其管理和通行中的特殊性,后来慢慢成为了特权牌照。”有知情官员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因为“湘O”号牌是湖南公务车辆特殊号牌,在2003年7月1日之前,所有的“湘O”号牌车辆享受在全省范围内免费通行权,不用缴纳过路过桥费。在一些高速公路收费点可以在特殊通道通行。而“湘O”号牌的违章由湖南省交警总队处理。
有地方知情官员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由于“湘O”号牌在道路上行驶有着优先通行权,可以免停放、养路、过路、过桥等费用,致使少数驾驶“湘O”号牌车辆的驾驶人存在特权思想,不遵守交通规章,乱停乱放,乱插乱行,不服从交警指挥,影响了交通秩序。
而据湖南有关部门摸底调查发现,相当一部分“湘O”号牌不是公安机关自身使用,而是被党政机关挂靠,特别是县级以下公安机关的“湘O”号牌被党政机关挂靠的达到80%之多。部分“湘O”号牌甚至流入一些个体户、私人老板手中,这些人驾驶着“湘O”号牌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引发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形象。
从限权到停牌
实际上,湖南摸底发现的情况,在其他省市也同样发生。“O”牌车享受哪些特权?有观察人士将之归结为3点。
一、违章不罚款。由于“O”牌车属于公安专段民用号牌,与交警同属一个系统,交通警察对“O”牌车通常作为“自家”车辆处理,一概不计违章,这就导致“O”牌车在行驶中经常出现随意逆行、任意掉头、闯红灯等行为。
上海警方曾经向媒体透露,仅2003年上半年,“沪O”牌照的违章车辆被督察队查实的有282人次。一些执勤的交警面对“沪O”车辆也无可奈何,常常是见到以后,悄悄地别转身子,当作没看见。
二、过路不交钱。“O”牌车并非所有公路都不交钱,在某些省市区,曾有过“O”牌车过高速公路不交费的规定,目前收费情况仍不一定。但“O”牌车在二级路或某些地方收费的公路上行驶,可以不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