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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权车“O”牌面临终结:违章不罚款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浏览:127

  三、停车不交费。“O”牌车往往以执行公务拒交停车费,即使某些停车场承包,看车人向停车者收取费用时,驾车人拒不交费的情况时有发生,酿成冲突者屡见不鲜。

  此外,套牌车事件屡屡发生。正是由于特权车牌的负面效应,早在多年前,包括湖南在内的省市区就开始了对“O”牌的限权。

  2003年7月,湖南省开始对“湘O”号牌公务车开始了第一次限权。从当年7月1日开始,该省3万台“湘O”号牌车辆包括省领导的车和普通机动车辆一样,经过收费站(点)时,必须排队走普通收费车道,按照规定缴费通行。同时取消交通、水利等系统内部所有免费通行证,任何个人证件均不能作为免缴通行费的凭证。 (下转5版)

  2009年12月,湖南对“湘O”号牌公务车开始了第二次改革,即全省公安机关停止使用公安“湘O”专段号牌。之前,该省使用的公安“湘O”专段号牌共计3824副,涉及14个市州129个县市区。湖南省公安厅要求对停用的3824台公安“湘O”专段号牌车辆,对符合申办警车牌照条件的要及时申领、换发警牌;对换发民用牌照的,要完全社会化、平民化。

  考虑到“湘O”号牌成为特权号牌,由此衍生的各类违规违法现象,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影响了和谐干群关系建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湖南省今年决定参照其他省市做法,推出改革。

  2013年12月4日,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文,要求在12月21日前,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停止使用“湘O”机动车号牌,按属地原则换发成普通民用号牌。从12月21日起,凡继续使用“湘O”机动车号牌的,一律按照无牌上路车处理。凡2014年1月1日后仍然使用“湘O”号牌的,按照道路交通法规处理。

  湖南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

  法治周末记者根据公开信息初步统计发现,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中,全面取消“O”牌的省份达18个;仅公安机关可继续使用“O”牌的省份有4个(山西、湖北、广西、河北);部分城市取消“O”牌的省份有两个(内蒙古、山东);未取消“O”牌的省份尚有7个。

  大约在2003年,黑龙江就率先取消了“O”牌。继黑龙江之后,上海从2004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公安“沪O”专段号牌,改用普通民用或“沪警”号牌。

  随后,2005年,宁夏;2006年,北京、重庆;2009年,浙江;2010年,陕西、河南、青海、天津;2011年,四川、江苏;2013年,安徽、海南、江西等地都相继取消特殊车牌设置。

  清理怪圈

  “就选它了!”随着湘A·VT012号牌的拍定,湖南省委车队的湘O·00001车牌正式退役。12月11日下午,长沙市交警支队流动车管所来到湖南省委车队,集中办理“湘O”号牌换民用车牌的查验、选号、制证、上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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