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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有按日计罚,每天两万多美元,一段时间下来,企业就吃不消了。”马军说,在国外如果涉及到环境诉讼,法院判决的企业赔偿数额会更大,甚至以‘亿美元’计算。
市环境监察总队一位负责人上午对记者表示,近年来北京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最高额度是50万元,“涉及大气的,由于违法排放量不大,罚款多在10万元以内。”这位负责人坦言,一旦大幅提高处罚额度,对于企业环境违法的威慑力将大大提高。
此外在《修改稿》中,行政部门如果接到公民举报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而不依法查处的,也将被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责。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和政府管理学院的多位教授上午对记者表示,这种追责应该明确化、细则化,“重责要重到让不作为的官员丢官下台,而无东山再起的机会。”
提醒
机动车排放
适用加倍处罚
《修改稿》其实离个人并不远,记者总结了一些个人不可触碰的禁区。烧烤是一大禁区,《修改稿》规定对于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枯草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的,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在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可以处以2万元罚款。
机动车驾驶也需要注意。机动车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将被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机动车所有者或是使用人逾期未进行机动车排放污染定期检测的,每超过一个周期处500元罚款;机动车所有者或使用者拆除、闲置或者擅自更改排放污染控制装置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在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报警后,未对机动车维修使其达到排放标准要求而上路行驶超过200公里的,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
记者在此给您提个醒,这些处罚都适用加倍处罚条款,也就是说如果受到处罚两次以上的,您再犯,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就可以在上一次罚款金额基础上加倍处罚,而且没有上限。
公民受污染损害
有权要求赔偿
《修改稿》赋予个人哪些权利呢?记者了解到:
公民依法享有获取大气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大气环境保护的权利;
有权要求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公开大气环境质量、大气环境监测、突发大气环境事件以及大气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情况、污染物排放限期治理情况等信息;
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举报,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