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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民众维权也可能遇到类似问题,但他们是因为面临大企业聘请的高级律师,所以有困难,不过一旦赢了官司他们就可能获得巨额甚至是天价的赔偿。所以在国外会有律师采用风险代理方式,即官司前期不收费,但打赢后就可以从赔偿中获得分成,这样就刺激了他们的积极性。
此次修改稿中提出的民众通过诉讼方式维权传递了一种信号,就是政府下决心整治环境,所以未来民众诉讼的环境可能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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