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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农会的角色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浏览:177

几次到台湾,朋友都告诉我说,要想了解台湾地区草根社会经济状况,绕不过去的一个组织就是各地农会。所以,在我的行程计划中,想要访问一个乡镇农会,了解其运作状况。那天中午乘火车到达宜兰最南部靠近花莲县的南澳乡,刚出火车站,就看到在站前小广场上,苏澳地区农会正在搞的一个小型农产品展销会,心想机会来了。

“苏澳地区农会”案例

我参观了他们的展销会,各种各样的生态农业产品,可尝可买,令人目不暇接。我走到苏澳地区农会的座位前,询问他们的理事长或总干事来了没有,回答说,理事长没来,总干事来了,于是就打电话给总干事。过半小时,总干事回来了,交换了名片,原来名叫黄粲然。两个人就到火车站候车室的座位上聊了起来。

黄先生说,苏澳地区农会是1965年由苏澳镇农会和南澳乡农会合并而成的,其时南澳乡农会经营情况不佳,政府当时令较具实力的农会合并重组附近陷入困境的农会。现在苏澳地区农会共有2500-3000个左右的会员,会员分为两类,一种是拥有土地的正式会员,拥有投票权(承租别人的土地,就不能成为会员,这意味着农会事实上是地主协会);另一种为赞助会员,没有土地,不一定从事农业,不具有投票权。会员选出会员代表,召开会员大会,是农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现在苏澳地区农会拥有40多个会员代表;会员代表选出理事,形成理事会,作为日常决策机构,苏澳地区农会现有12个理事。

农会是如何运作的?一般而言,农会都会有经营行为,既为农民提供服务,也赚取利润,养活农会的工作人员,同时也为农会积累资产。黄先生说,苏澳地区农会有50多名受薪的工作人员,其现在的办公楼及其土地都是农会积累的资产。

黄先生告诉本报记者,农会主要的经营内容有三:一是贷款,农会从政府获得专案贷款,一般比银行利率低0.5%,再放款给农民,赚利差。这是农会最主要的利润来源;二是农保,一般仅限于拥有土地者;三是各种农资(农机、肥料等)销售、农产品代销等,稻谷等农产品必须通过农会才能销售,事实上形成产销垄断,也可赚取利润。当然,农会也必须负责本地区农产品的对外推广。

农会是政经社合一的基层组织

回到台北后,记者采访了曾参加编撰《台湾农会史》的范雅均博士,听她从台湾政经社层面解析农会的角色。

范博士告诉记者,台湾农会最初是日治时期建立起来的,19世纪70年代,日本学习英国,在本国建立起农会组织(依“合作”原理成立的“产业组合”,相当于英国的合作社),日治台湾之后,从其本土逐渐引入到台湾;1938年8月举行台湾农会创立大会,建立全岛性的二级农会,1944年则改为三级农会。在日治时期,除了上级农业会不办理信用业务外,皆采综合经营的模式,由此奠定了今日台湾农会成为一个集政治性、经济性、社会性与教育性等多元目标于一身的农民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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