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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农会的角色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浏览:177

“在日式合作原理的基础上,国民政府迁台之后,结合土地改革,亦对农会进行了重新调整,1950年应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之邀,美国康奈尔大学教授安德生将美国的民主制衡理念与权责划分制度,融入台湾农会的组织运作之中;最后则是国民政府将源自中国大陆时期的‘农会为职业团体’之属性,利用1974年现行农会法最初版本进行修法之时,经由取消原本台湾农会依合作原理建立的股金制度,而渗透至台湾农会之中。”

日式的产业组合,从其起源就已是殖民政府由上而下、强力指导所设立的官制组织,具有极浓厚的准政府机关色彩;1954年改组之后,虽然明确为农有、农治、农享的农民组织,但政府依然透过农会经办稻谷收购与肥料配给等诸多委托事业,以及办理农村成人教育与农业推广教育等工作;即使在2002年台湾加入WTO之后的今日,农会接受政府交办或委办的常态性业务,仍有公粮收购、家畜保险、农民健康保险、全民健康保险、老年农民福利津贴、农民子女就学奖助学金、政策性农业专案贷款、农业推广教育等多项。

1990年代中期,台湾经济泡沫出现,农会信用部遭遇金融自由化及房地产市场景气低迷的冲击,加上先天体质欠佳,竞争力不足,以经营绩效上明显恶化。1995年下半年起,随着彰化第四信用合作社发生挤兑事件,很快蔓延,到1997年,共有42家农会的信用部发生挤兑的骨牌效应。“行政院”相关部会从1996年到1999年协商多年,毫无进展。2000年5月,政党轮替,政府开始严厉整顿农会信用部,由台湾银行、合作金库与土地银行等金融机构承接了34家农会信用部,过程中部分发生激烈抗争与冲突。

兹后“财政部”对全部253家农会信用部中的197家进行业务限制,业界质疑政府“假金融改革之名,行消灭农会、渔会信用部之实”。2002年11月23日,台湾各级农渔会组织“1123与农共生大游行”,参加者有13万人之多,农委会主委出身的前“领导人”李登辉对农渔会表达理解与支持,推动政府让步妥协,达成五项共识:1.农渔会及信用部由农委会一元化管理;2.设立全岛农业金库银行为农渔会信用部业务的上层银行;3.农业金库银行的监理与辅导,参照日本农林中央金库及现行银行法之做法;4.制定“农业金融法”;5.农业金融之改善,应以提升农业经济竞争力为前提。

范雅均对本报指,253家信用部有34家出现问题,在当时金融环境下,这一比例并不算很高,而且应属阶段性困境,新政府痛下杀手,有政治考量:农渔会长期以来大多被国民党控制,成为泛滥的“桩脚”,民进党政府藉金融危机整顿信用部,其实是借机对农会进行渗透控制;这就如同当年国民政府迁台之后整顿农会一样,旨在消除日本殖民政府的影响,随之对农会进行“党化教育”,牢牢控制了这一基层政经社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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