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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昨天公布了对12家日本汽车配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的处罚决定,罚款总额约12.354亿元,创下我国反垄断史上新的处罚纪录。这起反垄断大案的调查是如何开展的?罚款金额又是如何确定的?
1.中方调查过程
成功"策反"两家日企
我国对12家日本企业集中开展反垄断调查始于今年4月。值得一提的是,在调查中,是由于日立公司和不二越被"策反"自首并提供重要证据,才使得反垄断调查取得重要突破的。
"这个案子是一个国际卡特尔行为,最大的难度是很多违法事实发生在境外,我们无法实地调查取证。"发改委反垄断局一位负责人表示,在依靠自身调查无法获得足够证据的情况下,综合运用法律责任条款和宽大政策在调查中就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据了解,2014年3月,发改委反垄断调查人员因其他反垄断案件到日立中国进行突袭调查。调查人员向日立中国宣传和解释我国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4月2日,日立主动向发展改革委自首,报告了与相关企业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了重要证据。随后,不二越等企业纷纷自首。
"反垄断处罚在各国都非常高",上述发改委反垄断局负责人透露,正因如此,免除罚款机会的存在改变了违法企业的态度,从而让垄断同盟出现裂缝。
逾50名日本员工接受调查
突破口打开后,发改委反垄断局拟定了调查所需要的资料清单和询问问题清单,并开始向其他涉案企业逐一发出调查通知书。
"有的企业在我们发函前就已经来自首,有的虽然没主动来,但在正式调查中,面对我们已经掌握的证据,他们大部分都还是如实提供了资料",上述官员透露,"通过不断细化材料,核实细节,最终确定了调查事实"。
调查的另一个困难是,有的企业当事人或员工,会以时间过去太久了、记不清了等理由推委责任。这种情况下,发改委要求涉案日企每家安排三到四名参与价格协商的员工和公司高管到北京来接受多轮调查,"最后总共来了50多人,来不了的也提交了书面的陈述书"。
在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后,发改委认定,这些企业的做法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不正当地影响了我国汽车零部件及整车、轴承的价格,损害了下游制造商的合法权益和我国消费者利益,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因此,发改委20日对日本12家企业实施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价格垄断罚款12.354亿元。
2.日企垄断手法
串通投标:投标有分工陪标企业有"暗号"
发改委反垄断局表示,自2000年1月起至2010年2月,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等8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通过价格协商的方式来进行价格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