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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汽车三包规定中明确,罚款限额最高为3万元。有人认为,这个处罚力度对保护消费者还不够,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答:在众多意见中只有这条没有采纳,因为国务院有规定,规章制定处罚的上限最高就是3万元,所以立法不能违法,我们只能设定3万元的处罚。当然3万元的处罚对于汽车企业来讲,这肯定是轻的。肯定有人觉得,这个处罚太轻了,企业的违法成本太低。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规章中引入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登记、记录,把它纳入到信誉和诚信管理体制中,这样就弥补了罚款额度不高、威慑力不强的不足。因为我相信合法经营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更在乎信誉。罚多少钱有的企业并不在意,但是如果诚信有问题并被公布了,如三包态度不好、服务不到位,那对企业的打击是致命的。而且我们也认为其实处罚多少不是目的,处罚企业只是提醒企业这方面做得不到位,该备案没备案、该包的没做好,给个警告。因此,我觉得大家也不必过多的担心。这个社会要允许给犯错误的人(当然不是极端、死罪的那种)留一个改正的机会,不能一下罚死,但是也必须给予足够的警示。核心还是要达到教育的目的,能够更好地给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这才是我们立法的宗旨。
问:现在是法治社会,但是有些地方普法做得还是不够深入,有些消费者遇到问题时不知道用这些相关的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方面该如何解决呢?
答:普法要靠宣传。普法的任务很重,一方面作为政府机关我们要做大量的培训。另一方面我们充分利用各个媒体,包括网络、总局门户网站都有这个规定,当然也希望你们杂志加大力度进行宣传,让广大的消费者知法、懂法、用法。一项法规的出台的确有一个不断宣传、普法的过程,让大家都知道。而且中国质量报、各大报和网站对汽车三包规定有大量的讨论、评价,其实这也是普法过程。所以这个法执行、实施的前提就是做好普法。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普法,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做宣传张贴画、举办一些活动等。这些年我们深有体会,立法很重要,普法更重要,要让大家都知道。如果不知道,也就没法守法、用法了。下一步还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当然也包括你们杂志,有这么好的一个平台可以做很多的事情,做好普法方面的宣传,这也是社会共治的一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