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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中国空军向中央军委提交报告,称现行装备部队的轰-6中程轰炸机只能遂行高空轰炸,已无法安全的在地空导弹的威胁下遂行对地打击任务,因此请求安排研制空地/空舰导弹,空军在上交的文件中还说明了技术指标要求,即射程不应小于150公里,而重量不应大于三吨,空军提交的报告引起了中央军委的高度重视,随即安排各个单位进行相关预研讨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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